******医院院区修缮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市场调研公告
******医院拟对《院区修缮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进行市场调研,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参与方案介绍。
一、项目编号:无
******医院院区修缮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项目需求:详见附件2
四、项目预算:5600.35万元; 最高限价:5565.35万元
五、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本项目包1、包5、包6中允许采购进口的产品如为进口设备,须提供所投本项目包的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须提供国内总代理与国外制造商的关系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的授权书
(2)投标人所投设备不应为试制品,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财库〔2025〕19号)的相关规定,欧盟企业(不包括在华欧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包1、包5、包6的投标。
包1,包5,包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财库〔2025〕19号)的相关规定,非欧盟企业提供的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占比不得超过本采购包合同金额的50%。(须作为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
注: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
六、报名资料清单及要求
按照附件1、附件2完成填报内容,所有提交资料需纸质版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将资料交至院务处105室,截至日期为:2025年07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