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来宾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用房滴水线维修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用房滴水线维修项目。
二、工作内容
因外墙滴水线开裂掉落,存在安全隐患,需铲除原有滴水线砂浆、切除原有滴水钢筋条、批刮抗裂砂浆、安装滴水线,要求防异物掉落,清理垃圾,质保期2年。
三、最高控制价
本次采购预算控制价拟定为75000元。
四、报价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18:00前。(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形式
供应商需书面报价,并以文件袋密封形式报送来宾市生态环境局703室(地址:来宾市育才路与康平路交叉口),信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下材料除第六条外均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及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须盖公章)。
七、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潘长嫩,联系电话:******、******。
附件:XX供应商报价表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8日
文件下载:
XX供应商报价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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