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于2025年02月27******银行广东中山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2点澄清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告,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2.原招标文件第76页“(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第2点澄清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告,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1. 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地 址:中山市石岐悦来南路7号
联系人:何经理
电 话:07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0-******、******
电子邮箱:******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