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创樵山智造园项目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5-2025-0056-01-01
项目名称:园创樵山智造园项目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9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补充《初步设计说明书》供投标人编制技术方案作参考,具体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内容修改如下,开标地点不变。
原内容: | 修改为: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 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 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 |
3、《招标文件》第二章“工期(交货期)”内容修改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的施工期(施工期暂定227日历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总工期为准)监理以及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监理。招标阶段,监理服务期按957日历天计算(取施工期22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的合计值)。 |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的施工期(施工期暂定217日历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总工期为准)监理以及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监理。招标阶段,监理服务期按947日历天计算(取施工期21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的合计值)。 |
4、《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1“监理服务费的支付”内容修改如下:
原内容: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前期阶段 (10%) | 第一次付款 | 签订合同后,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及完 整的请款资料28日历天内; | 支付监理服务费签约合同价的3% |
第二次付款 | 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并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28日历天内; | 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签约合同价的10% |
修改为: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前期阶段 (10%) | 第一次付款 | 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且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并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28日历天内; | 支付监理服务费签约合同价的10%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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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 | 2025年9月22日 |
附件:《初步设计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