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西来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限责任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有限公司内)
建设性质:迁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迁址新建项目(不在原厂区内进行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2935.93㎡(约19.403亩),项目共分为两期进行,一期主要建设待宰区、全自动屠宰生猪16万头生产线一条,及配套建设办公楼、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辅助设施;二期主要建设生猪屠宰分割车间、冷藏库等。(本项目一期、二期为连续建设,因此本环评将该项目作为整体进行评价。)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6万头。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直接查阅链接: ******/s/10gH6V6AGaIYAk_G7AxtEPQ?pwd=sfsp (提取码: sfsp)。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涉及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公示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在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建新路99号金龙首府3栋101号
联系人:黄总 ???????
联系电话:******
(七)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街道天然桥西路699号桂中商贸城D区18栋119号
联 系 人:韦工
邮箱:******4 @qq.com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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